close

我是個非常非常非常不喜歡運動的人

約莫4年前,驚覺是否要為了健康開始逼自己養成運動習慣!(我的身體是沒事)

當時看了某文章說:好習慣的養成是需要連續21天!

我不是個趕流行的人,所以不瘋路跑!因為要把運動成為家常便飯般的生活習慣時,必須找到適合自己的方式

還好我喜歡走路(其實一開始我有試著慢跑,但不持久),快走成為我第一選擇

還有去做瑜珈,但我只是想借由瑜珈來柔軟身段及修飾線條(因為不少人以為瑜珈可減肥,其實不行)

後來,鄭多燕姐姐的興起,彌補下雨天無法到室外快走

至於健身房,以前在美國有參加過,但我發現我不是個喜歡機械的人,雖然有些重訓可練,我還是沒興趣

現在的我,幾乎每天運動約1小時,把它當成生活的一部分,到國外旅遊,無止盡地走路變成另一種選擇

所以,現在每當朋友說要準備運動去,我雙手讚成!👍

或許剛開始會痛苦,只要找到適合自己的,連續持續21天,不以任何結果為目的(譬如減肥,萬一減肥成功,更要維持!)

大家一起動起來吧!!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ovepia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